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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学高级教师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获得市级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学二级教师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中学数学教师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37岁以下,教龄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成都市田家炳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至具有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四川省成都市第三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本科及以上 二级乙等及以上 省二级及以上 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知识优秀,组织管理能力强。 在职教师成都市学道街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本科及以上 二级乙等及以上 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从事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区级及以上赛课获奖或荣誉称号;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在职教师(以上只是部分岗位哈)根据成都市锦江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2名教师。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09年成都市锦江区公招教师岗位数及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2008年11月3日-12日。 公招在职教师:2008年11月3日-5日。 2、报名方式 (1)公开招聘高等院校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成都市锦江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2009年成都市锦江区公招教师岗位数及条件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招聘单位和岗位,然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个人自荐材料1份;个人学历、教师资格、等级证书以及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考学校领取)。 经面试后进入笔试的人员于2008年11月16日至18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并交费。 (二)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各招聘学校按招聘岗位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公招教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计入公招总成绩。 1、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1)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2日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12日 面试地点:各招聘学校。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2008年12月19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公开招聘在职教师 (1)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11月8日至12日 面试地点:各招聘学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同学校同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2008年11月16日在各招聘学校公布。进入笔试的人员于2008年11月16日至18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并交费。 (2)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2日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及公开招聘在职教师笔试成绩于2008年11月2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同时发布进入下一环节的公告。 4、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科收费50元。交费按照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提示进行,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8日24时。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2008年11月19日至21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6、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及公开招聘在职教师面试考核过程中,如学校考核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对同一职位所有应聘者持“不同意”意见,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公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本次“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和2009年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毕业生;2008年的毕业生,毕业时申请将档案、户口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落实正式工作单位;档案保留在人事、教育部门的人才中心。这类毕业生在面试前应出示学校保留档案和户口的协议书或人才中心出具的未落实工作的证明。 (八)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由锦江区人事局、锦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锦江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558101)。 咨询电话:锦江区人事局: 锦江区教育局: 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 锦江人事人才网() 成都锦江教育网() 本简章由锦江区人事局、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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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成都公务员考试部分职位面向全国招考,但在填写个人信息时的报名所在地下拉框中,仅仅有成都市区、都江堰、新津、大邑和新都五个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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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8年我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录名额及职位 此次成都市共录用人民警察194名。详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考生按报考职位录取后,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及名额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符合《公告》中关于招考对象、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的规定,并应符合《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中相应职位要求。体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报考“特警”职位的报名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前,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我是应届生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7日至5月3日。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认真阅读《公告》、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等信息,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 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 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 用。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相关页面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符合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应先行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办理退费手续。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3日8:00至5月17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凡符合《公告》中加分条件的考生,待报名成功后,于2008年5月6日16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文武路136号3号楼6楼602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日期:2008年5月18日。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特警、排(制)爆职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命题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考试日期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同时,上网查看有关注意事项。 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结果于2008年6月30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址:)、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上公布。并于2008年7月1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16日 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南大街56号)。 考生带上本人《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明确了 职称要求的职位)和户籍证明(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参加面试相关 手续。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 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和各职位总成绩排名于7月25日分别在上述3个网站公布。 五、体检、政审 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要求执行。 政审按照《公告》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政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录用的人民警察,经集中培训后上岗工作,凡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新录用的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并按照评授警衔的规定报批警衔。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告》和本《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立以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赖忠平、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陈云鹏、成都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张毅等三人组成的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赖忠平: 陈云鹏:、61882713 张毅: 本《简章》由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见《公告》或电话咨询。 附件:一、《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 三、《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咨询电话: 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61882675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2008年四川省招警公告》 《注意事项(4月19)日》 附件1: 附件1:《职位情况表》 附件2: 《分配表》 附件3: 《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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