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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人事考试网仙
绵阳人事考试网仙 ♂
绵阳人事考试网仙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绵阳市除外)公开选调(聘)游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聘)范围
全国(绵阳市除外)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三、选调(聘)职数及职位
选调公务员5名,参公人员16名,选聘事业人员(公益一类)8名。公务员、参公人员为一级科员,事业人员岗位为其他管理九级职员。
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岗位,但均不保留原身份。参公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岗位,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选调(聘)职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选调(聘)后在游仙区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四、选调(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选调单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制的,以《绵阳市游仙区2020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条件为准;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聘)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五)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新录用人员和领导干部任职尚在试用期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2020年9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职位表》),邮件标题请统一使用“游仙区2020年公开选调+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规范填写,如“游仙区2020年公开选调张三202000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在编证明材料(单位在职证明、招录文件、转正文件、公务员登记表、2017-2019年年度考核表等)。
六、资格审查和缴费
游仙区选调(聘)用人单位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或邮件回复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5日17:00前(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游仙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现场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后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地点: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游仙区人民政府3号楼406室
联系人:唐斌、杨君,联系电话: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须彩色打印或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在编证明材料(单位在职证明、招录文件、转正文件、公务员登记表、2017-2019年年度考核表等,需相关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审验盖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个人学历信息表一份。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不便提供原件的,需由原件保管部门审验盖章),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各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最低应达到1:2,不能达到公告规定最低比例的,该岗位予以取消,不再公告。被取消的岗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所需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教材。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由游仙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20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凭《考试通知书》报到,报到时缴纳面试费80元(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
3.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无竞争性岗位(即只有一个人实际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4.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游仙政务网()网站予以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八、体检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确定。如确定递补,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因怀孕延后补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和考生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按照本《公告》第八项“体检”之规定原则进行递补。
十、调动(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调阅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名单,在游仙政务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聘用)的,由游仙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聘)资格。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游仙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二、本公告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和游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游仙区纪委监委
游仙区委组织部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
附件:
1. 绵阳市游仙区 2020 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绵阳人事考试网保障局官网 ♂
绵阳人事考试网保障局官网您好,朋友,2013年四川绵阳市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125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8报名要求,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2013四川绵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网址为绵阳人事考试网:希望对你有帮助。
绵阳人事考试网入口 ♂
绵阳人事考试网入口你好,华图网校为你服务2013年下半年四川绵阳招聘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上午12∶00网上缴费:11 月22日-2013年12月5日上午12:00打印准考证:12月10日-2013年12月14日24:00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资格复审:2013年12月23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绵阳人事考试网入围面试 ♂
绵阳人事考试网入围面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下列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考录单位均属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4)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529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绵阳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会同绵阳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绵阳市公安局报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联系方式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绵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二)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绵阳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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