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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人事考试推迟
合肥人事考试推迟 ♂
合肥人事考试推迟本文为大家介绍合肥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经济师考试时间调整通知,更多关于合肥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的资讯,请看下文。2023年经济师考试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自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列入全国统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推迟的通知,将原计划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调整至11月21、22日举行。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未做调整。由此可见,2023年合肥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22日;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22日;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9月12日。合肥2023年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目前,2023年合肥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考生可以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我们将及时为您更新。★猜你想看★2020经济师考试大纲汇总经济师报名条件2023年高级经济师全国统考科目有哪些?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合肥人事考试教师招聘 ♂
合肥人事考试教师招聘为适应合肥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2008年合肥一中、八中等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3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合肥地区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条件、学科、类别、人数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在45岁及以下(196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以下简称非应届),其中小学学科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学科、类别及需求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的办法采取面试资格准入制,即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并根据本人的意向按原报考学科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参加各市属学校教师招聘教学业务能力考核(以下简称面试)。 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取得《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所有报名者(含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7 日上午8:00至5月3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分别按应届和非应届的类别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无效。 (2)考生报名后于6月1日下午17: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6月3日下午17: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两科,计9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因免笔试,无须缴纳笔试费用。 (3)报名缴费结束后,除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报名人数外,各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其中通用技术学科、聋儿语训学科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学科于6月4日公布,报考被取消学科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学科岗位,时间为6月5日8:00-17: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考生于6月11日至6月13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日期及时间:6月15日 上午8:00-9:30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3、依据笔试总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确定各学科面试入围人员(应届和非应届分别按各学科的职位确定)。 笔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不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范围为笔试入围人员和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合肥市人事局网()、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1)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若有则提供);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应证件(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证书)。以上人员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及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 (2)考生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中,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动接受资格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所空名额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但未能按照参加各招聘学校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并按原报考学科现场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参加该校的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其中通用技术学科、聋儿语训学科不得小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计划数。被取消计划数的报考人员次日可以到市招考办改报其他学校的相应学科。 (4)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 (1)面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15分,上课70分,答辩15分。上课和答辩成绩必须现场公布。 (2)面试工作于7月底完成。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面试人员面试的总成绩(该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各学校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应届和非应届分别按各学校招聘学科职位确定)。若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确定的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政审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初选人员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学校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其中在职教师试用期6个月,没有教学经历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对暂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作为正式教师使用。 以上已与学校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的人员,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教育人才分市场(需要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人员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六、业务咨询电话: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事局、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合肥市监察局、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事局。 七、本简章由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08年合肥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合肥人事考试教师证 ♂
合肥人事考试教师证合肥市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如下: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部分省市专科不能报考初中教师资格证)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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