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秘书科(人事教育科)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舟山户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采取公开报名、初审、面试、公示、聘用等规范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至2025年10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报《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0597923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后,将择优筛选,按招聘计划数1:6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时间:此次公开招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手机或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现场的,视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方式:此次面试由区委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参与面试流程,进行现场赋分,满分为100分。
3.体检、政审: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三)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并依次替补;薪资待遇参照区级编外用工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秘书科(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580-306356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