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交流选调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简称“长沙中心”)现面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交流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地质调查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选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四)现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符合驻地关于聘用或调动外地户籍人员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七)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八)尚处于试用期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流选调岗位、人数和要求
长沙中心计划交流选调11个岗位,共11人。(交流选调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7日止。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人员填写《交流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职务职称证明、本人户籍证明等)压缩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为岗位+姓名+单位),发送至长沙中心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由长沙中心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不得随意放宽或收窄报名资格条件。
(三)面试。由长沙中心成立面试考官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结果,由长沙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需要履行回避审批手续的,应当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按程序报局人事教育部审批。
(五)考察与体检。由长沙中心选派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长沙中心党委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最终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在局、指挥中心及长沙中心门户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手续,并报局人事教育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交流选调工作从严执行回避制度。与长沙中心领导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选调到该用人单位工作。与长沙中心领导人员具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经局人事教育部审批后,方可交流选调到长沙中心工作。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名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三)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长沙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四)请关注局、指挥中心及长沙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391847
报名邮箱:cszxrsjys@163.com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城郊街道学府路258号
附件:1.交流选调岗位信息表
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