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用人科室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1
附中弦乐科
竖琴教师
教师
1
1.具备竖琴表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中级职称或以上,高级职称优先考虑;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专业院校竖琴相关教学或国内外一流乐团的工作经历;
5.具有娴熟的竖琴演奏能力与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含比赛经历、举办过公开竖琴独奏音乐会、拥有与国内外交响乐团合作的经历)。
2
附中文化科
语文教师
教师
1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语文学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有相关小学或初中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5.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
附中文化科
数学教师
教师
1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数学学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有相关小学或初中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5.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
附中文化科
地理教师
教师
1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地理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有相关中学教学经历;
5.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
附中学生科
工作人员
其他专技
1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有较强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愿意积极投入学校德育、学生管理工作;
3.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4.有心理机构咨询经验者优先;具有学生管理和活动策划等组织实践经验者优先;
5.有较强的学生活动组织策划、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6
附中财务科
财会人员
其他专技
1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备财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熟悉财务相关管理知识和财务法律、法规、政策,能熟练应用财务管理相关软件;
4.有一定事业单位会计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