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模式
工资
引进人才安家费
(积分明细详见附件4)
A类博士
“2年或3年博士后”+“正式入职后5年服务期”的人才服务模式:A类博士需先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待按期合格出站后,方能留校正式到应聘岗位工作且必须服务满5年。
博士后期间的待遇按博士后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出站留校工作后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并按照学校同级别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认定前可按照副高级职称先兑现待遇)
在本校博士后出站并正式入职我校后实行“按实际科研教学成果积分发放安家费”机制:在服务期内每获得1积分,按8000元/分发放安家费,积分越多,安家费越多,最高可享受100万元。学校每年11月核发一次引进人才安家费。
B类博士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按其职称参照学校同级别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无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参照学校中级职称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基础性安家费”+“按实际科研教学成果积分发放安家费”机制:报到入职后一次性发放基础性安家费5万元(双一流高校毕业的10万元),同时需在8年服务期内完成5分的基础成果积分。在积分超过5分后,另外每获得1积分,按8000元/分发放安家费,积分越多,安家费越多,最高可享受100万元。学校每年11月核发一次引进人才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