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上午场)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甲丢失一只宠物金毛犬,乙捡到后以自己的名义送给了经营宠物商店的不知情的好友丙,后丙以正常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很快被甲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有权直接要求乙赔偿损失。
B.甲有权要求丁无偿归还金毛犬
C.丙善意取得金毛犬的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金毛犬的所有权
【答案】AD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故A项正确,当选。
C项,善意取得必须要以合理价格受让取得。丙不符合,故错误,排除。D项,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有金毛犬的所有权,故正确,当选。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B项,甲若要求丁返还金毛犬应向丁支付其购买金毛犬的费用。故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A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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