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人民法院大力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推行电子诉讼,开展基于电子卷宗的网上办案,一年内减少各类出行约8800万人次,相当于减少碳排放约42万吨。节约纸张约2.7亿张,相当于保护了2万多棵树。这体现了()。
A.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是最根本的司法价值
B.当代司法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C.我国司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绿色发展成效
D.司法活动应考虑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追求
答案:B。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错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选项表述无误,但与题干无关。
B项正确,人民法院大力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推行电子诉讼,减少碳排放、节约纸张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当代司法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C项错误,题干没有体现我国司法服务人民群众,但是体现了促进绿色发展成效。
D项错误,司法活动应考虑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追求,这个表述没有问题,但是题干未体现安定性和合目的性。
故正确答案为B。
2.(单选题)吴某停放在某商场地上停车场的车辆被商场脱落的外墙皮砸坏,吴某与商场协商未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场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吴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关于诉讼请求的变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变更诉讼请求会引起诉讼标的同时变更
B.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无权变更诉讼请求
C.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变更之诉
D.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给付之诉
答案:D。A项错误,诉讼标的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题中的诉讼标的是吴某和商场之间因车辆砸坏引起的民事侵权关系。符合变更诉讼请求的条件,但诉讼标的没有变更。
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故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
C项错误,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本题中,原告不是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属于变更之诉。
D项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本题中,原告要求商场赔偿损失,是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所以属于给付之诉。
故正确答案为D。
3.(单选题)甲公司与乙系同业竞争者。甲公司伪造证据向网购平台投诉乙经营的店铺销售假货,导致乙店铺的商品链接被删除,直接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给乙造成了经济损失。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违反了诚信原则
B.违反了商业道德
C.构成行业垄断行为
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C。根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A、B、D项正确,甲公司伪造证据投诉乙经营的店铺销售假货,导致乙店铺的商品链接被删除,直接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给乙造成了经济损失。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同业竞争者,甲公司的恶意投诉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乙公司的合法权利,破坏了正常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项错误,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我国规定垄断行为包括: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本题中,未提及甲公司有上述情形,故不属于垄断行为。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4.(单选题)王某在饭店就餐吃排骨时,被排骨硌掉了半颗牙齿。王某诉至法院,请求饭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5000元。法院审理查明,饭店提供的排骨中没有异物。法院应()。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C.判决饭店赔偿王某的全部损失
D.判决饭店给予王某一定的补偿
答案:B。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饭店提供的菜品一般会标明菜名、价格,图片内容与菜品一致,除正常食材外没有异物,因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饭店已经尽到了充分告知的义务,此份排骨也不属于缺陷产品。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本题中,饭店的排骨并无其他异物。王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在吃排骨时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不要被骨头磕到。王某因自身疏忽将牙齿磕碎,并非系饭店提供的菜品有问题或饭店的服务导致。因饭店不存在侵权行为,故一审法院对王某要求饭店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故正确答案为B。
5.(单选题)某公司是某县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的合法运营单位,负责对部分道路泊位收取临时停车费。项目运行一年来,一些车主停车后未及时支付停车费,经该公司催促后,仍拒付费用。该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
A.支付令
B.强制执行
C.财产保全
D.将上述车主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答案:A。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若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且不提出异议,则支付令生效。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审查事实证据后认为债权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起15日内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依据支付令内容进行强制执行。故该公司应该申请支付令,在车主收到支付令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时,该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依据支付令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故正确答案为A。
6.(单选题)某电竞主题酒店许可经营项目不包括上网服务,但酒店20个房间全部为电竞房闻,每个房间配备5台电脑,可供多人同时上网游戏,其对外宣传称是“依托于电竞游戏的新型酒店”3个月内以住宿为名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玩电竞游戏400余次。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酒店以电竞游戏作为主营业务,性质属于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B.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上网有监督和阻止义务,该酒店对此不负责任
C.该酒店的经营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D.该酒店有核实消费者年龄的义务,其为了营利目的,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答案:B。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A项正确,该酒店兼具提供上网服务和住宿餐饮服务的功能,实质上更偏重提供上网服务,属于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B项错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该酒店作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店有义务核实消费者年龄但未履行相应义务,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
C项正确,作为经营场所,该酒店公众开放,面向的是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不特定消费者,其行为损害的利益主体不仅是个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影响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群体的健康成长,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D项正确,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店有义务核实消费者年龄但未履行相应义务,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7.(单选题)某日,小学生甲的母亲乙下班后发现甲不在家,联系老师后得知甲一天未去上学,后乙发现甲溺亡在自家房屋旁的水池里。乙以学校未告知家长甲未上学,导致甲落水得不到及时救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校对甲的管理职责是监护权的转移,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B.学校未告知家长甲未到校的行为与甲溺亡的结果有因果关系
C.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的管理职责应以学生在校管理范围为限
D.学校未能适当履行对甲的安全保护义务,侵害了甲的生命权
答案:C。A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学校对甲的管理职责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并不意味着监护权的转移。
B项错误,学校未告知家长甲未到校,虽有不当行为,但并非导致甲溺亡的直接原因,二者无因果关系。
C项正确,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的管理职责应以学生在校管理范围为限。
D项错误,老师在甲缺席上课时未与家长乙联系存在不当,但甲溺亡时,并未离家,应由其监护人乙履行监护职责,对其人身安全实施管理、保护措施。学校未侵害甲的生命权。
故正确答案为C。
8.(单选题)丁某因琐事与父亲发生矛盾,在村干部的见证下,二人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协议。后丁某离开家。10年后,年逾古稀的丁父病重住院,丁某家人多次找到丁某,希望其能看望丁父,均被丁某以二人已断绝父子关系为由拒绝。丁父将丁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与丁父签订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合法,有效
B.该协议签订后,丁某与丁父自始不存在父子关系
C.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D.丁某对丁父所负有的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答案:D。A、B、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丁某与丁父依然存在父子关系。
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丁某对丁父所负有的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故正确答案为D。
9.(单选题)甲将其使用的手机号码赠与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两年后,甲持身份证为该号码办理了补换卡业务,导致乙无法使用该号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手机号码登记在甲名下,意味着甲完全享有对该号码的所有权
B.手机号码不必实名制登记,乙应以实际占有为由主张更名过户
C.手机号码在移动通信公司登记后,产生物权的公示力和排他力
D.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甲仅享有该手机号码的使用权
答案:D。A、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前款所称电信资源,是指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电信网码号等用于实现电信功能且有限的资源。”甲仅享有该手机号码的使用权。手机号码在移动通信公司登记后,并不产生物权的公示力和排他力。
B项错误,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本规定所称入网,是指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由此可知,手机号码需要实名制登记。
故正确答案为D。
10.(单选题)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陈某的下列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陈某的月工资8000元
B.陈某被单位评为科研新星,奖金1万元
C.陈某为某网站写科普文章,稿酬4000元
D.陈某被省政府授予科技成果奖,奖金10万元
答案:D。A、B、C项错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由此可知,工资、奖金属于偶然所得、稿酬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与题意不符。
D项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所以陈某被省政府授予科技成果奖金10万元,符合上述第(一)项,免征个人所得税。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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