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里资讯从5月12日召开的吉林省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吉林省将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工岗”数量。3000户以下社区,可按10至15人左右设立“社工岗”,对超过3000户的社区,每增加300-500户可增设1个“社工岗”。“社工岗”人员由各县(市、区)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员额管理。这是中国吉林网从5月12日召开的吉林省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示要求,吉林省将紧紧围绕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能力,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提升职业归属感,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会将城市(含县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专职成员以及专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工岗”管理。
依法选举产生或被任命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可通过明确资格条件、规范程序转入“社工岗”。其他进入“社工岗”人员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员,具有党员身份、现有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
( 二三里编辑 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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