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9月29日讯 四川的育儿假来了,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有十天育儿假。
据四川日报报道,9月29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扫一扫,手机继续看
特别声明:文章多为事业单位考试(sydw.cn)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
部分数据为事业单位考试网(www.sydw.cn)收集整理,转载或复制请注明出处!-事业单位考试网-
部分数据为事业单位考试网(www.sydw.cn)收集整理,转载或复制请注明出处!-事业单位考试网-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