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书记员考试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很多人对书记员的考试非常感兴趣,但不知道考什么内容,对于复习也是无从下手。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书记员的考试内容对于考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书记员考试由于不是全省统考,所以考试也不尽相同,但是整体上会存在这两大区域,深圳考区和其他考区。
深圳考区的考试科目相对而言比较多,根据招考职位的不同,考试科目相应不同。招考职位有四类,其中职位1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职位2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职位3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职位4是面向深圳市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笔试内容:职位1、职位2和职位3的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职位4的测试科目为三科:《综合素质测试》《法律知识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70%+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其中,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为听录音输入文字,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语速为110字/分钟,测试成绩=考生输入的文字正确率×100。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法律知识测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无需参加《法律知识测试》。
从上述考试科目可以看出,深圳考区的难度远远大于其他地区,但各位考生不要担心,努力就会有收获,付出越多,回报自然就越多。
而深圳以外的考区考试科目相对而言比较少,主要是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有部分地区可能会涉及到很少部分的行测。作为书记员的考试,需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因此在考试科目中,以法律知识占到大部分比例,从理论法、民法、刑法、刑诉、民诉等部分入手,。例如刑法总论部分的重点为犯罪的构成、故意犯罪的形态、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刑罚部分。考试中一般综合性考查、案例化考查,需要对学习的知识点之间有联想。刑法分论需要掌握各个罪名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借着这些知识点来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
以上便是书记员考试的内容,及早准备,及早开始,努力便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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