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10月28-29日,日照市司法局举办公共法律服务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
培训班指出,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为契机,深刻理解领会《条例》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增强对公共法律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要找准差距,补足短板,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援助的新路子,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服务情怀,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更顺利、更实在、更有成效。要学以致用,认真反思,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狠抓落实、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培训班邀请了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处长董敬贵、五莲县司法局局长王文华、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月华等同志进行授课。授课人员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提升等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现实指导性,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解,增强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情怀,提高了做好业务工作的能力。
培训期间,就法律援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长,市直律师等共14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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