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后备村干部公共基础知识]中共灵璧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10-23 09:17:07 阅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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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璧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灵璧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灵璧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领会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

(1)针对“县委政治站位不够高,领导作用发挥有缺失,抓大事、把方向、谋长远的能力略显不足,抓工作有时顾此失彼,存在“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倾向,部分工作有所停滞,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统一领导、协调各方的意识。二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维护三看齐”,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党性教育十分钟学习制度和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新发展理念列为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学习会的必学内容。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4次中心组学习会。三是修订完善《中共灵璧县委工作规则》,大力加强县委的全面统一领导。增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把群众的焦点、痛点作为县委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巡视反馈以来,对巡视整改、大气污染防治、非煤矿山整治、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双基”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51次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工作停滞、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予以问责。给予56家单位(含重复单位)通报批评,追责问责88人次。

(2)针对“特别是落实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不够到位,重经济轻环保的思维尚未完全转变。两个PVC手套项目在环评、能评未通过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非煤矿山整治多年,但成果未能巩固,时有反弹。巡视组随机抽查两座矿山均发现盗采偷运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落实的工作意见》和《灵璧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年度工作方案》,积极探索能源降耗措施,统筹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该项目8月1日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年底前项目可开工建设。持续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璧辉50MW风电和天润50MW风电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加强环保政策学习。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环保政策学习制度,提升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把握精准度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能力与水平。印发《灵璧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暂行)》,严格实行“终身追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意见》,广泛开展宣传实践活动,电视台开设环保专栏,拍摄宣传视频6条,印发彩页2万余份,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深化政民互动,引导社会共同监督、协同推进,营造绿色发展氛围。四是对两个PVC手套项目依法查处。县环保局对百通达、攀望科技PVC手套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进行行政处罚,按照“顶格处罚”的原则,共处罚金118万元,并对两个项目作出环评批复。县发改部门就项目能评问题,对两家企业下发停产通知书,要求两家企业组织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通过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目前两家企业已停产。已责令县发改委主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环保局原局长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立案查处违法企业58家,其中,行政处罚51家、查封扣押6家、移送司法机关1家,挽回经济损失382.3万元。五是印发《灵璧县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将打击非法盗采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组建县联合执法组和工作督查组,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进行24小时巡查。将打击非煤矿山盗采举报电话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微博上长期公示,在58个矿区设置警示标识161个,挖断进山道路77条。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查扣盗采挖掘机5台、铲车2辆、运输车辆54辆,行政拘留无牌无证驾驶人员10人,刑事立案6起,打掉非法盗采团伙2个,刑事拘留22人,移送起诉5人。同时投入889.15万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项目7个,累计治理面积998.76亩。

(3)针对“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推进不均衡,领导视线之外的工作进度缓慢。全县完小114所,教学点224个,目前仅有37所完小、29个教学点完成旱厕改造,比例不足20%”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彻底消除死角、死面。投入10263万元在全域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全县301个行政村,已完成整治任务138个,其他正在推进。已建成地埋桶267个,清理垃圾81.61万立方米,柴草秸秆81.82万立方米,畜禽粪便40.18万立方米,拆除旱厕6.9万余个,破危房屋87.97万平方米,畜禽圈舍1.83万个,私搭乱建38.62万平方米,整治汪塘1156个。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投资4.08亿元建设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其中7个已试水运行,11个正在进行管网建设,10月底可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修改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评估考核方案,加强对环卫公司监管。制定第三方考核评估方案,7月27日已完成第一次第三方考评工作。三是强化督查问责。成立四个督查组,全面排查农村垃圾清理情况,发现问题92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对全县338个农村学校(教学点)改厕进行排查。需新(改)建水冲厕所272个,总投资3469万元,现已全部完成招标,目前已建成203个,在建69个,8月底前可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同时全面启动市场化改厕工作,开工9960户,竣工6873户,9月底前全面完成14000套改厕任务。

2.调转促整体谋划不深

(4)针对“转型发展滞缓,全县经济总量小,多数经济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7月24日,安徽财经大学县域经济研究所在深入调研后,对我县提出了6条发展建议,已分别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对应的落地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落实的意见》,召开灵璧县转型发展座谈会,开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专项调研,进一步理清县域经济发展思路。二是抓主抓重,紧抓全县牵动性大、辐射带动强、主导作用明显的首位产业。大力培育战新产业,2018年全县新增战新产业10家,1至7月份战新产业总产值增长15.4%。2018年,计划列入省“大新专”项目75个,总投资461.33亿元,计划投资42.73亿元,1至7月份累计完成投资42.11亿元,完成投资计划的98.55%。三是树立项目意识,把项目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重点紧抓不放。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制造强省若干政策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6月份,组织申报新增规上企业3家和工业项目入库5000万元以上的3个。1至6月份,全县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3.4%。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经济总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灵璧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1至7月份,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29.65亿元,新开工项目62个,新投产项目60个。五是大力开展财政收入攻坚活动。六是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分类指导,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5月份以来先后对148家规上企业实现走访全覆盖,收集企业反映问题26个,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5)针对“县政府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够强,经济发展的总思路不够清晰,谋划发展结合实际不够紧,缺乏对战略性、根本性问题的研究思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县政府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驾驭全局和引领发展的能力。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灵璧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班子成员坚持亲力亲为抓落实,加强工作推进,保证政令畅通,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和战斗力。二是立足县情实际,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调研论证,谋实谋细发展举措。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落实的工作意见》,“五位一体”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工作。结合“四送一服”深入乡镇、企业开展调研,摸清工业现状与底数,做到工业发展与新时代战略思想相结合,提高项目谋划成效。三是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加快落实《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灵璧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灵璧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防范金融风险,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同时,印发《关于深入推广“一自三合”模式积极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金融扶贫,有效防控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四是印发《灵璧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完善稿)》,加大扶贫财政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查处违纪问题1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创新推广“一自两合”模式,走出一条具有灵璧特色的“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带贫减贫之路,受到国家和省市充分肯定。7月9日至10日,全国金融扶贫培训班和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保险工作会议在我县成功召开。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固废排查治理等工作,对南凤河等7条河流进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凤河两岸房屋拆迁和截污纳管工作。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良天数较去年提高61.8%。深入开展对中央、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确保销号问题不反弹。

(6)针对“南北两个开发园区发展缓慢,南部开发园区违规建设小产权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统筹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经济开发区承载能力,扩大园区工业总量。制定《关于加快经济开发区发展提升承载能力的意见》,调整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职能,健全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法、统计工作办法、用地工作计划,理清发展思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灵璧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管理包保工作机制,明确30个在建、续建项目责任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67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并制定分类处理意见。实施机电产业园续建计划,计划新建标准化厂房30万平方米,目前正在编制标书。1至6月份,经济开发区完成产值12.26亿元,工业投资8.2亿元,财政收入5092万元。二是加大对经济开发区违法建设行为打击力度。发放张贴《关于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召开经济开发区规范企业建设行为集体约谈会,对涉嫌违规建设的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并下发停建通知书,8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制定具体措施,依法依规、分类分步处置化解到位。成立经济开发区违规建设及停产停建项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摸排南部园区63家企业。对其他违建企业已分类制定处置方案,正在分批落实处理措施。对水晶产业园、典创电子、畅祥生物、欧嘉汽车等项目停建的原因、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约谈52人,签订整改通知书23份。四是明确烂尾楼、小产权房、企业违建整改时限。企业违建计划2018年11月完成整改,小产权房计划2019年2月完成整改,烂尾楼计划2019年5月完成整改。

3.政治生态建设重视不够

(7)针对“民风民俗中存在着讲人情世故的‘面子’观念和相互攀比互不服气的心态。县委对如何正民风促政风,不断优化政治生态研究不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营造良好政风。印发《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标准的实施意见》,把突出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二是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6月14日,举行“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党员干部志愿服务进村(社区)主题实践活动,1300余名志愿者参加了主题实践活动。在县广电台增播《勿忘国耻》《国是家》《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善行无迹》等公益广告,并增加“灵璧发布”等县域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时长和频次。三是完善村级红白理事会机制。全县310个村(社区)全部建立“四会一约”,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下发《关于开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公务接待、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检查。下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五是发放宣传卡片2000余份,在“灵璧发布”发布“一图读懂何为信访,这些信访渠道你知道吗?”宣传信息。对65家单位开展《信访条例》和信访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单位班子成员进行知识测试。

(8)针对“干部思想保守、精神懈怠,被动应付,工作台账不实现象”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的娄庄镇、灵城镇、高楼镇、开发区、游集镇、渔沟镇、人社局、文广新局、经信委、政府办、团县委等11家单位通报批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灵城镇副书记、组织委员、武装部长、纪委书记4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加强对文秘人员管理。责成县政府对会议记录不一致内容予以整改,责令县政府办主任作出书面检查。对渔沟镇会议记录造假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三是对已巡视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第七、第八轮16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第一轮督查。7月1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对县直单位、乡镇、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同步开展第二轮督查。目前,第二轮督查综合报告已形成,近期予以通报,确定“回头看”名单。四是印发《灵璧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9)针对“县委历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多数批评缺乏‘见人见事’的深度,领导班子多数成员‘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联系实际不紧密,部分领导干部对会上所提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深化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已对各位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党组及县政协党组下发通知,要求四大班子领导认真高质量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县委书记和县委分管负责同志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两轮审核把关。7月20日,县委常委会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二是县委常委会班子结合“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和相互指出存在问题,开展高质量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以后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提供借鉴。三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25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常委聚焦反馈问题,联系自身实际,深刻剖析,见人见事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为全县各级党组织作出榜样。7月26日,县政府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日,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0)针对“2017年以来,部分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未将应说明的问题作出说明,县委督导组督导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灵璧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规范化细则》,提高对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求。二是对在民主生活会上该报告未报告的1名县级领导干部移交市纪委处理,对存在该问题的15名科级干部进行约谈,责令其在下次单位党组会议上,就原被处理情况没有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报告的问题作出检讨,责成其在此次“讲严立”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报告并检讨,同时将落实情况报送县纪委监委。三是县人大机关及负责人对“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团和气”问题,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县委组织部对县委督导组组长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就该校校长在剖析材料中未如实汇报“办公用房”问题,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开展办公用房再清理活动。下发《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再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对8家单位办公用房超标的38人予以问责,责令写出书面检查37人(副科级以上8人,副科级以下29人),1人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责令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11)针对“未按要求如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全县22个基层党(工)委周密部署、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指导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同步跟踪问效,目前全县基层党(工)委所属党支部7月26日前已全面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责成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县政协机关党支部不正常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时任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县政协机关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已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分别于7月13日、7月1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三是7月中旬,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成立7个检查组,对全县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解决共性问题4个,责成7个党支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四是印发《灵璧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规范化细则》,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12名县委常委参加所在支部学习27人次,参加组织生活会4人次,讲党课10人次。五是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主管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县委组织部部长进行约谈,并在“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项剖析检查。县委书记对全县19个乡镇党委书记、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县直机关工委书记进行免职处理,对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进行职务调整。

5.部分党组(党委)的领导地位缺失

12)针对“县委指导基层建立科学党政关系不到位,一些干部对党的全面领导还存在认知误区,党的领导意识比较薄弱,全县党政不分现象较为普遍。某机关基本是办公会代替党组会,2017年仅召开党组会5次,部分会议记录显示,一些重要事项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仍需上报办公会研究。乡镇大都是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部分县直部门是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党委)制度(试行)》,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分管工作,共联系22个党(工)委、45个党组,进一步压紧压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成立检查组,对县直46家单位贯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共性问题4个,责令5家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给予县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免职处理,责令县妇联党组书记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组(党委)工作的意见》,对党组设置、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议事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县直单位党组工作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四是对党政不分、党领导一切意识缺失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县政协机关对办公会代替党组会问题,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渔沟镇党委书记诫勉半年处理。县委书记对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五是加强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建设,指导乡镇理清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区别。责成各乡镇党委建立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县委加强把关指导,规范乡镇党委议事决策行为。目前19个乡镇党委已将修订完善的党委工作制度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六是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年度考核内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6.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3)针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调整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压实各部门责任。二是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印发《灵璧县新时代传习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传习中心建设情况列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内容。举办“新时代优秀传习员”视频竞赛活动,推荐5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级竞赛。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全县已征订发行2200余册。为全县党员干部发放40000余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宪法》等权威读本。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近3万名党员干部参加知识测试。三是在拟提拔(重用)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测试卷中,加大十九大精神学习内容分值比重。

(14)针对“县委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虽然重视,但对下指导不足,缺乏有效督导”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自查、抽查方式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后的高楼镇、游集镇进行通报批评。依托新时代传习中心,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120场次,受众1万余人次。灵璧先锋网开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发布信息173篇,通过微信推送十九大精神相关信息45篇。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先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情况专项检查和“回头看”,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三是责令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县职业高级技术学校党总支、灵城镇党委及7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中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给予函询处理,2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四是推进学习培训常态化。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中之重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完善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十九大精神内容安排进所有培训班次,在县委党校主体班次专题设置十九大精神教学单元。修改提拔重用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内容,加大十九大精神学习内容比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15)针对“县委对基层党建领导力度不够,抓基层、打基础的导向不够鲜明,整体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18年6月30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县委党建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等。二是严格实行县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先后召开常委会6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党务工作例会2次,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三是明确县委常委会成员各自职责,实行联系包保制度,楔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千名领导联系千个支部”行动,目前37个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已与37个党支部结对联系。印发《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1+4”联系制度(试行)》,按照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1个先进村党组织、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1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做到了党建联系领域全覆盖。四是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围绕《灵璧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做好2017年度716个已达标党组织巩固提升工作,建立2018年度拟达标党组织台账。五是制定出台《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任务清单》,将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以提醒牌形式下发至22个基层党工委书记,督促其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六是强化考核考评,树立大抓党建的导向。印发《灵璧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纳入问责管理对象。办法施行以来,取消2个县直机关党支部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2人,党内警告1人,约谈6名党委书记。

(16)针对“多数县直单位党建、业务工作‘两张皮’。县直某单位党支部2015年、2016年共召开支部会议45次,其中27次主要议题是讨论日常工作,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内容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18年6月30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县委党建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等。二是严格实行县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先后召开常委会6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党务工作例会2次,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三是设计一批党建活动载体,形成互融互促效应。县直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和单位优势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中队30个,分队751个,完成与20个社区对接工作,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结合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红色基地教育等党建系列活动,全县1427个党支部、3万余名党员参加了系列活动。结合“党员活动日”“双包一联”“在职党员进社区”“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持续发挥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城市党建、文明创建等工作中的模范引领作用。四是调整配齐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充实3名年轻业务骨干进入县直机关工委班子,县直机关工委抓党建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五是印发《灵璧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办法实施以来,问责党务干部9人。六是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已作出书面检查,6月份以来,县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规范开展活动8次。

(17)针对“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压实乡镇党委书记党建责任,认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把关基层党建工作总结和专项述职报告。二是县委书记对6名党(工)委书记就2015、2016年度基层党建专项述职汇报材料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6名乡镇(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已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建立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14个方面46个突出问题173项措施实行项目化管理,定期盘点销号。四是制定乡镇党委书记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提醒牌,对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进行月提醒,目前已对6月份、7月份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提醒。

(18)针对“并村改革不彻底,村两委换届人员难选,村书记年龄偏大,村集体收入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两委”换届,提前谋划村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摸排,形成灵璧县村(社区)“两委”换届正职候选人人选摸排工作报告。目前全县290个村、20个社区全部完成党组织选举任务,性别、年龄、学历结构较上一届有较大优化提升。二是严肃换届纪律。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把关审核的通知》《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发放《致党员群众一封信》3万余份,发放换届纪律提醒卡3万余张。三是县级领导一线包保联系难点村,加强督查指导。向20个乡镇(开发区)分别派驻督查指导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牵头联系指导,先后深入基层开展检查指导42人次。四是开展村“两委”集中培训。印发《灵璧县新一届村和社区“两委”班子培训方案》,待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对新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全面培训。五是盘活集体产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出台《灵璧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灵璧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2018—2020年村集体收入任务分解表》,收集整理汇总了全县290个村2017年度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和2018年度集体经济预计收入情况。六是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扶贫开发和财政投入政策倾斜,鼓励引导经济薄弱村大力发展集体项目。2018年共实施107个村级扶贫工厂项目,计划实施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36.5兆瓦任务,13.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实施。

8.党员队伍建设有短板

(19)针对“党员‘入口关’把控不严,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尚未杜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全县各基层党(工)委对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1+9”制度。年初以来,县乡两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宿州市发展党员“1+9”工作制度。三是坚持存疑必核、有访必查原则,对发展党员问题进行查核并严肃追责。四是印发《关于在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大会答辩制的办法》,各基层党工委已摸排试点党组织22个。

(20)针对“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棚改地块中的“钉子户”进行排查,对于不配合拆迁工作,甚至充当上访“幕后推手”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处理。对18号地块涉及9名公职人员和党员的“钉子户”进行谈话,督促尽快完成搬迁,给予1人开除党籍处分。二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责成大庙乡党委、韦集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加强对5名评议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并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帮扶中心。三是结合“宿州市云党建”平台试行工作,已出台《关于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表彰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依据。

(21)针对“处理党员发展问题不慎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情况专项排查。目前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二是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开展预备党员信息核查比对,督促提醒基层党(工)委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已对72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进行提醒。三是印发《关于在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大会答辩制的办法》,进一步强化预备党员教育,各基层党(工)委已摸排试点党组织22个。四是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对不及时提醒党员按期转正、不及时提交党员发展材料的党组织及有关人员进行问责。五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进行整改,对3人进行问责。

9.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够到位

(22)针对“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不优,全县科级干部35岁以下占比较少,一些县直部门干部梯次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灵璧县实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规划的意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二是出台《灵璧县2018―2022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规划》。三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2018年计划招录105名公务员,优先招录经济、金融、法律、旅游、城建、规划等专业人才。四是严格执行《灵璧县科级后备干部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17年度考核工作,调整充实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对扶贫干部考察了解,对表现优秀的拟提拔(重用)一批。2017年以来选派到扶贫等一线挂职30余人,2018年以来12人。

(23)针对“干部交流力度不够,少数干部任用不够慎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制定干部交流方案并落实到位。通过重用、交流、免兼职等形式完成24名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同一职务10年以上整改任务。二是结合干部日常调整工作,有序推进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对截至2018年7月底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满8年、满10年的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分层次进行摸排,逐步进行调整。三是规范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灵璧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暂行办法》和《灵璧县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办法(试行)》,按照规定落实酝酿动议、考察推荐、讨论决定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给予县直工委书记免职处理。

(24)针对“人事管理不严格,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关于组建灵璧县驻外招商分局的意见》,取消相关条款。二是县财政局1人工资已经按照重新核算后的工资标准执行,多领工资和车补全部上缴。三是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各单位就“三超两乱”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县级开展专项督查,未发现其他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四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教育工委书记、教体局局长,县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进行约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0.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5)针对“县委抓作风建设的韧性不够,虽然多次开展专项督查,但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问题隐形变异有所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县委制定出台《灵璧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二是县纪委加大对隐形变异四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严肃问责。发现1起“酒桌办公”行为,对2人立案调查。

(26)针对“办公用房超标、会议规模控制不严、违规接待等”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县纪委已给予巡视反馈3人因办公用房超标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其中1人灵城财政所原所长予以通报曝光,并对3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进行问责。二是开展办公用房再清理。对排查出的8家单位办公用房超标的38人予以问责,责令写出书面检查37人(副科级以上8人,副科级以下29人),1人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责令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制定《2018年县委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18年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计划安排表》,对会议和发文全年统筹安排,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及发文数量。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五是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整治工作。对2017年至今公务接待支出超标准、超范围问题进行纠处,发现31家单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行为,追缴资金147314元。

(27)针对“县‘两会’费用开支过高、会务保障人员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四大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对“两会”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检查,厘清责任并根据《灵璧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县委书记已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进行了约谈。三是严格执行《灵璧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8)针对“部分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渔沟镇党委书记予以诫勉处理。县委书记对灵城镇党委书记及镇长分别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灵城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公务接待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责令灵城镇副镇长、灵城镇党委副书记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县国土局局长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追缴超标准接待的费用,对国土局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进行通报。三是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发现31家单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行为,追缴资金147314元。

11.“四风”问题呈现隐形变异

(29)针对“学习留痕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开展和党员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宿州云党建平台”工作,采取大数据手段对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和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共有534个基层党组织和13466名党员参与。二是丰富党建学习形式,督促广大党员端正学习态度,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学习主动性。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集中走访慰问、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学习内容,深化活动成效。三是改进党建督查考评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印发灵璧县基层党建工作动态督查实施办法,按照基础项目、动态项目和加分项目三类,细化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和党小组具体督查项目44项,不断强化日常督查频率。四是出台《灵璧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被动应付、效果不明显的,进行严肃处理。五是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落后的高楼镇、游集镇进行通报批评。依托新时代传习中心,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120场次,受众1万余人次。灵璧先锋网开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发布信息173篇,通过微信推送十九大精神相关信息45篇。六是修订完善基层党建年度考核细则,改进党建考核方式方法。突出实地走访查看、党员群众座谈、民主测评比重,推进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合理化。 七是县委书记分别对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组织部部长进行约谈。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在“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项剖析检查。八是县委书记对全县19个乡镇党委书记、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县政协秘书长、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县农委党组书记、县畜牧局党组书记、灵璧高级职业学校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

(30)针对“专项工作变相发放福利”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非公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进行复核,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责令退回补助并进行问责。责令履责不到位的12名党建指导员作出书面检查,并追缴违规发放补助15600元。二是加强在岗非公党建指导员日常管理。对第三批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志撰写情况逐个审查,对智慧党建移动纪实系统使用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三是对“私车公养”等变异的“四风”问题进行核查。责令向阳乡扶贫办1名工作人员作出检查,并追缴违规款2350元,对向阳乡乡长进行约谈,同时责成向阳乡政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四是印发《关于保障禁烧期间车辆使用的通知》,规范公车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自查未发现违规行为。

(31)针对“个别单位人员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县委办1名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规报销费用。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室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对领导身边人员管理。

12.特权思想依然存在

(32)针对“部分领导疏于对‘身边人’管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常委会坚持党性教育10分钟制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文件通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意识更加坚决。二是加强对领导身边人员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室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取消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文字人员和驾驶员,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专人服务,确需安排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是严格执行财务会审会签制度。加强对票据审核,定期公示,接受监督。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领导用车严格按规定实行申请派车制。

(33)针对“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二是给予县政协办1名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领取的工资,责令政协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34)针对“奖励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以来财政奖励性文件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制定奖金整改方案,在奖金分配上降低获表彰单位主要负责人奖金分配比例,提高基层及一线人员奖金分配比例。二是修订完善《灵璧县年度综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努力形成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良好政治生态。

13.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35)针对“文风会风尚未转变,发文、开会成为贯彻上级精神的主要手段,有的文件空话、套话多,指导性、针对性不强;有的一般性会议也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文风会风。印发了《2018年县委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18年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计划安排表》。做到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合并的会坚决合并,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切实做到不以文件贯彻文件,不以会议贯彻会议,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6—7月,除巡视整改需要的发文外,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发文,同比下降11.7%;召开全县性会议,同比下降30%。二是坚持一线指导工作。巡视反馈以来县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深入基层现场督查指导工作150余人次,更加深入了解基层情况。

(36)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坚决转变文风会风,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整合会议内容,精简会议议程,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能现场办理的经常性工作,一律不再进行会议部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敢于担当精神,做到正视矛盾、直面问题,矛盾面前不躲闪、不上交,挑战面前不畏惧、不退缩。二是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6月份以来,召开常务会议6次,共44个议题(含学习议题3个),平均每次7个议题,议题数量和会议次数明显减少。三是严格落实县长办公会制度。主要研究一般工作,6月份以来共召开县长办公会3次,研究事项19个。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专题会议制度。6月份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18次,研究解决事项31个,其中3次由县长主持召开,其他均由分管副县长单独召开,分别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解决分管领域的问题,切实做到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敢担当、敢决策、敢拍板。对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由分管负责人直接拍板决定,做到“谁分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落实”。

(37)针对“部分干部公仆意识不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促进全县干部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宗旨意识,积极主动作为。二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开门接访、领导包案等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印发《关于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6月份以来县级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30余次,化解信访积案95件。三是对大庙乡1件信访案件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未办结交办信访案件的5个单位及息访罢诉率低的6个单位进行调度,责令法律文书不规范的2个单位6名责任人已作书面检查。四是省委巡视组交办县信访局的49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五是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黄湾镇、冯庙镇、游集镇、开发区、向阳乡、杨疃镇、朝阳镇、大庙乡、娄庄镇等排名靠后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六是8月14日对全县设有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室直面群众窗口单位进行督查。发现违反效能纪律问题54个,共涉及30家单位23人,下发交办事项通知书30份,责令主体单位对相关责任人立即调查处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4.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不足

(38)针对“维护执行纪律的刚性不足,纪律的教育、引导、约束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习近平对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宣传,正面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是拍摄制作《馗乡镜鉴》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全县各单位播放。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宣讲31场,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各单位上交研讨报告82篇。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活动12场,1200余人受到教育。

(39)针对“县委对反腐败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县纪委工作一度支持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反馈以来,将纪委相关工作列入每次县委常委会议题,做到时刻把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二是巡视反馈以来,先后8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7月20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县纪委监委对我县反腐败形势的汇报,研究我县下一步反腐败工作。8月1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各位县委常委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三是结合安徽省公务员考试,2018年我县计划招录12名纪检监察干部。巡视反馈以来,调整纪检监察干部14人次。

(40)针对“‘两个责任’考核办法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核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的娄庄镇、灵城镇、高楼镇、开发区、游集镇、渔沟镇、人社局、文广新局、经信委、政府办、团县委11家单位通报批评,责令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灵城镇副书记、组织委员、武装部长、纪委书记4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进行调整。制定上半年“两个责任”考核方案,印发《灵璧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

15.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探头作用不显

(41)针对“自2016年以来,某单位负责人被多次举报,核查不深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案件质量评审自查工作。下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对113件案件进行评查。二是举办灵璧县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审查调查能力培训班。对9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增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能力。

(42)针对“2015年以来,5个部门派驻纪检组2年没有配备人员问题,出现监督‘真空’,监督权威性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违规报销招待费和“小金库”问题进行核查。二是优化配备县纪委派13个驻纪检组人员,积极做好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干部选拔配备工作。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2018年我县计划招录12名纪检监察干部。巡视反馈以来,调整纪检监察干部14人次。

16.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不严格

(43)针对“党代表推荐不够严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县直工委书记免职处理。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按照量化管理考核的方式,对电教远教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逐月量化考核,下发4—6月份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印发《灵璧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取消2个县直机关党支部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处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约谈6人。

(44)针对“部分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中梗阻’现象较为明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1人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线索移送市纪委问责。二是对城管局局长予以停职处理。对与分管负责人发生争执的县人社局局长、县商务局原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安监局原局长、县环保局原局长、县物资流通协会会长、县交通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县旅游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进行集中约谈,严明政治纪律。三是在灵璧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上推送“讲严立”相关信息报道,播放《馗乡镜鉴》警示教育片,加强纪律和作风教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四是开展县乡“两级书记”讲一次党课活动。县委常委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讲党课12次,县乡“两级书记”开展讲党课1次以上。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7.顶风违纪时有发生

(45)针对“县委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识不足,对部分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反馈以来,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二是积极发挥纪委监督作用,协助县委抓好管党治党工作。三是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借助“灵璧清风大讲堂”和《馗乡镜鉴》,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以石劲勇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31场。

(46)针对“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理解上有偏差,对分管领域的干部教育监管缺失,个别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四大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压实领导责任,加强警示教育,防止出现塌方式腐败现象。二是从严从实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加大核查力度,强化核查结果运用。三是加大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共查处违纪问题1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四是对冯庙镇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六是进一步强化对县卫生、国土系统警示教育。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相关分管负责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纪,警钟长鸣。

18.“小微权力”监管不到位

(47)针对“村级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少,纪律意识淡薄、公仆观念淡化”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灵璧清风大讲堂”向基层延伸,强化村级干部廉政和法治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纪律意识和公仆观念。二是依托党校定期组织村级干部轮训。三是加大对村务公开的督查力度。

(48)针对“扶贫领域问题多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人涉贫问题初核了结。二是开展涉贫信访问题化解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巡视交办涉贫信访210件,已全部办结。三是配合市委巡察组对杨疃镇、灵城镇、虞姬乡、禅堂乡、娄庄镇、向阳乡等6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对4月份市委扶贫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跟踪督促,现已完成整改59项。

19.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49)针对“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现象,多个招投代理公司涉嫌插足投标”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1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对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排查梳理。出台《打击整治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会商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非法犯罪活动的公告》,发现涉嫌串标犯罪线索4条,刑事拘留1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9人。

(50)针对“卫生系统腐败多发,县医院裙带关系较为严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对县内贫困人口住院进行信息核对,查处医保诈骗案件5起,追回违规资金1444元,追缴新农合补偿基金7665元,对相关卫生院罚款45050元,责令1人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扣发1人三个月绩效工资。二是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裙带关系梳理排查。开展警示教育、集体约谈2次,问责追责17人。三是加强卫生系统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对近年来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重点单位县中医院开展专项宣讲,为全县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敲响警钟。

(51)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少数乡镇‘寅吃卯粮’”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冯庙镇挪用项目资金问题,责成冯庙镇政府予以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已经结束,并完成全覆盖检查。二是成立灵璧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明确资金拨付程序,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率。三是修订完善《灵璧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灵璧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灵璧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会议,传达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事前监督,简化办理程序,明确使用范围,保障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主体职责和规范财务支出行为的通知》,明确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使预算用款单位的事权与财权有效统一起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的问题

20.部分问题整改走过场

(52)针对“县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严谨作风,锲而不舍抓问题整改,坚决摒弃好人主义。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6次常委会议将巡视整改纳入会议议题,县整改领导小组坚持周例会调度,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复查。在开展中央、省委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基础上,2018年5月21日至25日,县委对第七、八轮共16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第一轮督查。7月中下旬,对县直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乡镇(开发区)整改情况开展第二轮督查。通过督查,各单位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整改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成效进一步巩固。目前,第二轮督查综合报告已形成,将报县委予以通报,确定“回头看”名单。三是建章立制。印发了《关于调整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中共灵璧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中共灵璧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灵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灵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灵璧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四是出台了《灵璧县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整改问责力度。

(53)针对“‘小金库’禁而未绝,社团尚未规范管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未登记注册的协会已全部解散,经核查,未发现涉及兼职的7名科级干部存在兼职取酬的现象,7名同志已从协会退出,并作出书面检查,县委组织部予以通报批评。开展领导干部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检查,未发现兼职取酬现象。二是对通过赞助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套取资金的相关问题核查结束,给予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免职处理。三是在全县开展“小金库”治理常态化监督检查,巡视反馈以来共对34家单位2018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除巡视组反馈相关线索外,未发现违规设立“小金库”现象。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县纪委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7份,向涉及单位党组织发出纠处函5份(涉及8人),目前已收到检讨书15份,注销情况说明10份。

21.少数问题边改边犯

(54)针对“滥发津补贴、‘三超两乱’、‘酒桌办公’”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追缴违规发放资金239万元。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排查。免去26名混编混岗中层干部职务。三是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2起,立案4人。四是奖励补助完成梳理,并拿出初步整改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55)针对“一些整改牵头部门未能做到以身作则、从严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就个别领导班子成员违反“酒桌办公”九个严禁问题作出检查,财政局就财政所存在“小金库”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本系统内进行“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二是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向各位县委常委下达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三是印发《关于建立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告制度的通知》,各巡视整改责任单位每周三下午报送巡视整改情况,做到定期盘点销号。四是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已形成督查综合报告,近期将予以通报。

(56)针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整而不治”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县委组织部专项整治牵头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对“拖而不缴”问题进行处理。对娄庄镇、尹集镇、朝阳镇、灵城镇进行函询问责,4个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已分别作出书面检查,所欠党费全部补缴到位。三是对县环保局涉及的党费专项整治问题进行整改。环保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环保局3人通报批评处理,党费已补缴到位。四是在全县范围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五是开展2018年度党费稽核工作。

22.还有一些问题整改弄虚作假

(57)针对“整改不实”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上级要求,全面完成破产企业党组织整顿工作。二是出台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建立完善全县2016年、2017年、2018年三个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巡视整改以来,先后提醒32个基层党组织做好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对党组织集中换届开展全面审核。通过检查,对9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出现无效选举现象的3个党组织,责令所在党工委对党支部书记履行诫勉手续。四是出台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实行常态化跟踪管理。五是县医院清退款已全部上缴县廉政账户。六是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责成冯庙镇对挪用项目资金进行整改。

23.长效机制建设有缺失

(58)针对“建章立制针对性不强,存在应付交差现象。贯彻上级文件规定,有的仅简单套发,有的制度治标不治本、可操作性不强,个别部门制定的制度甚至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县直某单位规定的借调借用本系统工作人员审批权限与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规定相违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灵璧县委工作规则》《灵璧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精简公文,严控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坚决做到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二是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坚持前置审核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共前置审核文稿16件,审核通过上会和印发15件,县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率100%。三是制定《灵璧县乡镇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关于贯彻落实<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明确专门机构,配备法制工作人员92名,合法性审查的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等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四是梳理完善现行制度。对建国以来至2017年7月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84件。其中废止106件,失效234件,保留144件;清理乡镇(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文件409件,其中规范性文件84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79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5件。五是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定,开展借调借用人员整治。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违规借调借用人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借调借用人员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借调借用人员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县教体局作为个案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体系统借用人员的通知》,明确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借调借用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全面规范借调借用人员工作管理。

(59)针对“有的制度写在纸上、放在柜中,知晓率低,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成为“稻草人”。《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形同虚设,违规问题屡见不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每季度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者必究,促进制度落实。二是加强执纪问责。待全县“小金库”专项整治结束后,对存在“小金库”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力度。现已刑事拘留22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5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557-6024721;邮政信箱:灵璧县政务办公大楼西门信箱;邮编:234200;电子邮箱:swxszg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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