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2月1日晚10点40分左右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北代庄顺达驾校门口被一辆车号为鲁H8970J的车追尾撞倒,司机肇事后逃逸,报警后交警部门也没有出警勘察现场。事故造成我身体多处骨折和缝合。几天后交警部门通知车主己找到,见面协商。交警部门要赔偿医疗费后给3万员了事,我方未同意。过后家人天天去交警部门催促办理,交警部门以没有找到车为理由,以没有同意第一次协商未成为理由,消极处理,且对我无责任受害方施压,我只要求交警部门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给我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和赔偿而己,就这么济宁任城公共基础知识考点难吗?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求好心的律师们给我指条路咋办?急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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