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基笔记
法理学
法规范人的行为而不是思想
法的普遍性: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适用平等而不是立法平等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自己 评价他人 预估双方 教育一般人 强制违法犯罪者
法律规则分类:委任其他机关 准用其他法
强制性没有选择余地 任意性有选择余地
法律与政治 政治是主导
违反法律不一定违反道德,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河南

法律关系≠社会关系
主体:自然人 机构和组织 国家
客体:物 行为 智力成果 人身利益
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非正式渊源:一些资料
以宪法为核心
法律体系≠法系

正式解释:立法解释(全人常)行政解释(国务院及部门)司法解释(最高法 最高检)
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法学家)任意解释(任何人)

司法:被动性(不告不理)独立性(独立行使不受干涉)
责任产生的原因:违法行为 违约行为 法律规定应承受的后果(如监护人无过错责任)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发布·2022-08-26 12: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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