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第10讲民法: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

2023-03-28 20:47:30 阅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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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4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5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6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信,恪守承诺。

第8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9条【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公共基础知识第10讲民法【平等原则】
:及民事主体,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律尊重这种选择,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包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公平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

【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言而有信,遵守已经达成的协议,保护对方的合理期待善意,并尽合理的告知义务与披露,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导致另一方的不利益。

【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应当得到尊重与遵守。

【绿色原则】:这是民法总则最新增加的一项原则。即为了倡导绿色社会,节约能源,保护地球。
公共基础知识第10讲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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